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石油分公司2026年公路运输框架协议公路运输(运输服务)(招标编号:NWZ260424-9001-11801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公路运输(运输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海南石油分公司2026年公路运输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公路运输(运输服务)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①投标人须提供运输汽油及柴油的罐车5辆以上(含5辆)的有效车辆,车辆须为自有车辆,同时牵引车头使用年限不超过 8 年,罐车使用年限不超过 10 年(年度审验在有效期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需根据所中标段运力需求,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供购车凭证,60日内落实中标文件片区要求的车型及运力标准。若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若发生不当行为(包括罢运、停运、围堵油库或加油站、围堵打砸运输车辆、无理上访及其他任何可能对社会秩序、中国石化及相关单位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威胁(诬告)中国石化员工等行为),影响中国石化经营、商誉或造成负面影响的,投标人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参与运输、销售非法油料行为,经执法部门认定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已中标标段资格和已签订的运输合同,并将其列入中国石化失信运输企业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承运商招标和承运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其他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 ②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不存在投标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的情形。 ④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 ⑤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配置的车辆资产产权属于投标人,禁止挂靠、租赁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盖公章)。 (2)投标人配置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将油罐车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车载监控信号接入招标人管理平台,并安装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的油罐车智能锁控设备,服从招标人油罐车智能锁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上一轮签约承运商若未中标或中标量减少,须主动配合招标人将油罐车已安装的所有权属于招标人的智能锁控设备在合同到期后10天内拆下完好无损返还招标人,新中标承运商或中标量增加的油罐车辆优先安装使用招标人所有权智能锁控设备并承担设备移装费,设备不足需要新增安装的,所需设备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所有中标参与服务车辆安装的油罐车智能锁控设备安装、迁移、运维费及视频监控等车载监控信号接入相关费用中标服务期内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此次投标已充分理解并愿意履行招标人《成品油公路运输合同》相关条款,理解并遵守合同涉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销售公司及海南石油分公司制定出台的管理制度、办法。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中国石化销售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愿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招标人有权解除已中标标段资格和已签订的运输合同,并将其列入中国石化失信运输企业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承运商招标和承运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因成品油运输涉及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属于招标人商业秘密,投标人应符合招标人竞业限制要求,并承诺无条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投标人须承诺此条款适用于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的合资公司。投标人违反竞业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利益损失(间接利益损失按照客户上年平均吨油利润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及亲属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根据《中国石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及《中国石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评估指南(试行)》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安全准入评估,准入通过后,其运输载具必须通过准入评估才能上线作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17日9时0分 至 2026年4月2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刘润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刘润韬(0759-3609026、wzliurt@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古丽(0759-3609601)。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或平台查看(在“费用管理-标书费订单”中查看发票开具情况及下载发票)方式获取相应电子发票。如需更换发票,请联系招标中心业务员咨询。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liurt@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腾 联系人: 刘润韬
电话: 18689935643 电话: 0759-3609026
电子邮件: 442414644@qq.com 电子邮件: wzliurt@sinopec.com